近日
云南省商務廳發(fā)布
《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
直播電商示范基地評選工作的通知》
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
一、支持方向
評選省內軟硬件條件好、綜合服務能力優(yōu)、示范帶動強、電商發(fā)展水平高的省級電商直播示范基地,樹立標桿,進一步支持電商新業(yè)態(tài)加快發(fā)展,打造人才和企業(yè)孵化創(chuàng)新的集聚區(qū),構建電商產業(yè)的生態(tài)鏈,推動全省電商產業(yè)加快發(fā)展。
二、支持內容
支持示范基地開展以下工作:
(一)硬件基礎設施提升改造和供應鏈服務能力提升。
(二)電商人才培育。
(三)舉辦電商活動和宣傳報道。
三、申報方式
申報以企業(yè)自主自愿、州(市)商務局推薦、省級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。
四、申報名額
各州(市)商務局推薦上報不超過3家。省商務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,評審分綜合類和行業(yè)類,經公示無異議后,給予每家獎勵50萬元,共計250萬元。(綜合類直播電商示范基地不超過2家,其余為行業(yè)類直播電商示范基地)
五、申報時間
2022年8月31日前,各州(市)商務局將推薦申報材料報省商務廳,申報材料一式五份,逾期申報不予受理。
2022年9月7日前,省商務廳組織第三方專家評審,確定評審結果,并在省商務廳門戶網站公示。
六、申報要求
(一)主體合法。一是在云南省內登記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二是企業(yè)生產經營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近三年內企業(yè)或法人沒有失信記錄、偷稅行為、行政處罰和刑事犯罪記錄。
(二)材料合規(guī)。申報材料要對照申報要求真實、完整和準確反映基地情況,不得弄虛作假。
七、后續(xù)工作
(一)省商務廳和州(市)商務局共評共促,共同負責對示范基地的監(jiān)督、評估和服務工作。
(二)獎勵資金執(zhí)行進度自收到撥付資金之日起一年內執(zhí)行完畢。省商務廳加強對資金的規(guī)范性使用的監(jiān)督檢查。資金使用范圍應與支持內容相符,嚴格實行??顚S?。若有弄虛作假或涉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的示范基地,經查實,撤銷稱號,追回獎勵資金,追究責任。
(三) 2023年2月1日前完成獎勵資金的績效目標評價,績效要求2022年網絡交易額增速不低于20%。各級商務、財政部門加強協調配合,強化對資金的監(jiān)督檢查、跟蹤管理,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,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(jiān)控,確保資金安全、合理、有效、規(guī)范使用。
聯系人及方式:
數字商務和信息化處:
陳老師 0871-63199355
楊老師 0871-63210213
附件
申報材料要求
申報材料應按照統一格式規(guī)范要求,真實、完整、準確提供。注明申報類別:綜合類;行業(yè)類。申報數據時間范圍: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。
第一部分:申報報告
由申報主體按以下四部分順序形成申報報告。
一、主體情況:介紹申報主體的情況,包括不僅限于公司名稱、注冊地、近三年的經營和納稅情況。
二、基地承載服務情況:
(一)說明基地硬件設施條件情況,包括不僅限于基地辦公運營面積、功能區(qū)域劃分等。
(二)說明基地管理情況,包括不僅限于人員配置、基地管理制度等。
(三)重點說明基地電商直播服務能力,主要包括:一是培訓孵化能力。培訓設置、運行和孵化轉化情況;二是供應鏈運營能力。提供供應鏈服務能力,包括倉儲、分揀、包裝、物流以及配套服務;三是電商服務能力。提供美工、文案、直播、營銷推廣和品牌打造等服務能力;四是金融和法律服務能力。提供會計、辦稅、融資等金融和法律等服務。
三、基地電商成效
重點說明一是基地服務企業(yè)數量和直播人才情況;二是服務入駐企業(yè)總體網絡零售額。
四、基地其他經營情況
主要說明基地和電商平臺合作情況;承辦、舉辦競賽、論壇和扶貧鄉(xiāng)村振興等活動情況和證明材料;受表彰和榮譽情況。
第二部分:證明材料
(一)申報主體證明材料:企業(yè)“三證合一”復印件和經營納稅如審計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。
(二)基地承載服務能力證明材料:基地圖片、視頻,基地管理制度,基地提供相關服務的圖片、視頻等證明材料。
(三)基地電商成效證明材料:基地服務企業(yè)和達人名單,有入庫納統企業(yè)請標注,直播達人粉絲量超50萬和超100萬請標注;企業(yè)網絡零售額相關證明。
(四)其他經營情況證明材料:電商平臺合作證明材料;活動證明材料;榮譽等證明材料。
第三部分:承諾書
申報主體簽字蓋章的承諾書。
承 諾 書(模板)
我單位對如下事項鄭重承諾:
一、按照規(guī)定組織申報材料,并對申報2022年省級所有材料(包括文字、文件、數據、圖片、合同和憑證等)的真實性負責。
二、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近三年內無違法或受到行政處罰的記錄,上年度未發(fā)生偷稅漏稅、拖欠職工工資及欠繳社會保險費、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、重特大環(huán)境污染事件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行為。
三、按照規(guī)定程序申報項目,對涉及項目資金管理的相關部門及人員,不采取吃請、饋贈、賄賂等不正當手段。
如有違反上述承諾,我單位愿承擔一切責任。
單位(公章):
法人代表(簽字):